衢州调整涉内蒙古自治区、四川省、山西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、贵州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
鉴于内蒙古自治区、四川省、山西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、贵州省疫情形势变化,根据省防控办工作提示,经市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,报请市指挥部同意,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、四川省、山西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广东省、贵州省部分区域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进行以下调整。
一、内蒙古自治区
1.对2月7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榆林镇,新城区西街街道、海拉尔路街道,回民区钢铁路街道,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、长和廊街道,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、金海街道、台阁牧镇,包头市昆都仑区阿尔丁街道、前进街街道、白云街道、市府东路街道,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小文公乡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2.对2月7日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除“14+7”以外区域、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二、四川省
1.对2月7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驷马桥街道,温江区公平街道,金堂县赵镇街道,高新区中和街道,天府新区华阳街道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14+7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2.对2月7日以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、温江区、金堂县、天府新区除“14+7”以外区域,泸州市江阳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三、山西省
对2月7日以来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四、上海市
对2月7日以来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、华漕镇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五、江苏省
对2月7日以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、惠山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六、广东省
对2月7日以来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县、东莞市石碣镇、珠海市高新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七、贵州省
对2月7日以来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、安顺市西秀区来衢返衢人员实行“2+14”健康管理措施。
疫情风险地区来衢返衢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详见下表
来源: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编辑:王好
一审:占炳东、曾素庆
二审:刘文勇
三审:马俊兵